本网讯(金小梅)为提升人民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配合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和医疗资源浪费,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4月18日上午,高县司法局积极参与以“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小礼品等方式,普及医保知识。活动现场,普法工作人员结合具体案例,向群众宣传讲解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十严禁”、个人使用医保基金“八不可”等规定及违反规定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珍惜医保权益,争当宣传员与监督员,自觉抵制并检举冒名就医、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筑牢“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安全防线。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1500余份,普及群众500余人。
医保基金的正确安全使用关系到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个人可以通过规范自身行为、警惕医疗诱导、及时举报违规操作等方式,有效参与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保障“看病钱”“救命钱”的合理使用。高县司法局提醒参保人注意以下事项,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并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1.不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不可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
3.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4.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5.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6.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7.不可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8.不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