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运用“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一揽子调处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复杂劳动纠纷,涉案金额达16.5万元,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筑牢坚实防线,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添生动注脚。
据了解,骆先生于2024年9月进入鱼台县一家化工公司担任操作工,仅二十天后便因工作事故导致左腿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骆先生因治疗产生高额费用,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然而,用人单位却以骆先生上班时间短,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劳动关系,也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骆先生向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寻求帮助。
仲裁院受理此案后,迅速组建了专业的办案团队,一方面安抚骆先生的情绪,详细了解其工作经历和事故发生经过;另一方面积极指导骆先生搜集包括同事证言、工作记录和考勤信息在内的各类证据,最终认定骆先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调解员提出了“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组织双方进行工伤赔偿调解。调解员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耐心劝导,经过多轮艰苦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骆先生工伤赔偿款16.5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骆先生激动地表示:“原本以为要拄着双拐再跑几次,没想到今天一次性解决了,感谢仲裁院为我主持公道。”而用人单位负责人也表示,此次调解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今后将加强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让骆先生维权周期从常规的500余天压缩至仅15天,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融合。下一步,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持续优化“一揽子调处”机制,让更多劳动者“带着问题来,揣着满意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融合。(班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