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星赫)4月8日,四川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四川鼎灏缘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鼎灏缘药业编造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生产中药饮片黄芩片、中药饮片酒黄芩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的相关规定。
四川省药监局对其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627.5元,违法产品黄芩片(批号:211201)1129.5公斤,酒黄芩(批号:211201)480公斤;责令停产1个月;处货值金额76760元(不足10万按10万计算)5倍的罚款50万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15627.5元。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鼎灏缘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