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制发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4月17日,高县司法局开展了会前学法活动,集中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会议上,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重点学习了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严华权同志就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以学促能,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干部职工要立足司法局普法的职能职责,以点带面,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养成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好习惯。二是学以致用,锻造严格审查的好技能。凡是我局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凡是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均不得出台。三是提高站位,当好依法行政的好参谋。司法局还承担着对县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核)的职能,相关股室在开展合法性审查时,要从县政府的角度出发,加强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务必对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进行严格把关,不得出台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司法所要主动服务各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于各镇出台的政策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既要敢于提出意见,又要善于提出意见,用行动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通过此次会前学法,高县司法局全体职工进一步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明白了自己的职能职责,为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李琼 高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