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杭州出差的李女士收到了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寄来的仲裁调解书,意味着她因离职与上家公司产生的劳动纠纷圆满解决。“本以为要回鱼台跑一趟,没想到全程都能在线上办理,签完协议赔偿金马上就到账了,非常省心、便捷。”李女士说。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顺利化解,得益于鱼台县劳动争议数字仲裁调解新模式。据了解,李女士2020年12月在北京某公司招聘入职,被派往鱼台县某项目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2024年2月,公司在未与李女士协商的情况下安排李女士待岗。直至2024年6月,公司以没有空岗为由,提出与李女士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7月,公司又以项目经营困难为由,在未与李女士协商的情况下,通知将其调至广东省韶关市某项目岗位工作,并限期一周到该项目报到。李女士拒绝调岗并向公司发送了《拒绝调整工作地点通知书》,要求公司恢复原工作条件。2024年10月,公司以李女士未按期到新项目报到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李女士则认为,公司是故意调整工作地点逼迫自己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诉至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仲裁员考虑到李女士正在杭州出差,而涉案公司在北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件。开庭当天,仲裁庭邀请双方当事人提前进行网络调试,核验身份信息并告知权利义务。庭审期间,仲裁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了双方陈诉,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闭庭后,针对本案争议焦点,仲裁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通过“直陈建议说情理、换位思考讲和谐、依法引导找突破”,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各项赔偿费用共3万元,双方争议圆满化解。
近年来,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灵活运用在线庭审、现场庭审和书面审理等多种办案方式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打破空间地域限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办案效率,助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班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