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扶贫济困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高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质量,推出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便民举措,切实让法律援助见真情,上门服务暖民心。
近日,高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王先生的求助电话称,他在广西某部队服役,系现役军人,其父王某于2024年1月7日,在高县某建筑公司修建挡泥樯,工作时因感觉挡泥樯要垮,父亲与十多个工友为躲避垮塌挡泥樯,开始奔跑躲避,在奔跑途中其父因跳下台阶受伤,后建筑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将其父送到宜宾戎南骨科医院,经检查,其父膝关节、踝关节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公司未安排人员陪护,也没有结算医疗费用,且在该医院未得到妥善治疗,以致耽误治疗时机。后其父先后前往宜宾市第二人员医院、宜宾市江北国康骨科医院检查治疗,治疗费用均自行垫付,目前其父仍在宜宾市江北国康骨科康医院治疗。其父王某曾多次在电话中与某建筑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最终协商无果。父亲无奈之下向儿子诉苦,由于王先生远隔千里,身在部队,不能亲自照看和为其父处理相关事务,于是无奈之下致电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王某系现役军人军属,受伤后行动不便,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亲自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为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维护王某的合法权益,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援助。
近日,高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王某治疗的宜宾市江北国康骨科医院,工作人员耐心向王某及家属详细解释有关工伤赔偿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在审查王某的相关证据材料后,现场受理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王某激动的说:“真心感谢你们呀,帮我解决了难题!”
高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质量,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切实为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行动不便特殊群体做好事、解难事,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吴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