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下午,由成都市律师协会成华分会主办、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全国首起非官方职业打假热点法律和社会复杂疑难问题研讨会在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多功能厅成功举行。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政府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继敏,专职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原四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处长王晓林分别作了《职业打假的法理与制度完善》、《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背景下如何有效处理职业打假类行政争议案件》的主题分享,成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秋菊和行政庭庭长助理王永恒,成华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一科副科长黄明明、法规科科长安娟和法规科四级主任科员姜雪,成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李丹和谭国俊等参加了本次活动并作交流发言。活动由成都市律师协会成华分会会长、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主任凌波律师主持,成都市律师协会成华分会律师及其他律师等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黎丹女士致热情洋溢的欢迎词。然后,凌波主任介绍了莅临活动现场的嘉宾,以及研讨会活动背景。近年来,职业打假逐步发展形成产业化、专业化、团队化,打假范围、规模大大增大,投诉举报案件猛增,市场监督局、行政复议机关、法院如何依法处理职业打假案件、职业打假案件是否受理、职业打假案行政处罚的正确裁量、职业打假人是否涉嫌敲诈、职业打假人的索赔请求是否支持、职业打假案件是否使用惩罚性赔偿、针对同一企业同一产品的职业打假人多起投诉的惩罚性赔偿问题、市场监督局行政复议机关法院处理职业打假案件如何注意“成本控制”等等,职业打假案件带来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如何既保护普通群众正当维护自身权益,又有效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接着,成华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一科副科长黄明明介绍了职业打假案件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百分之九十五为职业打假举报、执业打假专业水平下降、无技术含量、存在虚假打假现象、甚至出现开设职业打假班的情况,职业打假人也开始偏向于年轻化,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现状;她提出,能否制定相应规定,打击恶意投诉举报现象的发生。
王晓林处长作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背景下如何有效处理职业打假类行政争议案件》,包括职业打假类行政争议的背景与现状、谋利性是职业打假人最本质的特征、职业打假群体的诉求本质上是民事赔偿、民事诉讼应当是主要途径、法院或消费者协会对此类民事案件裁判、处理理念由完全支持、适当支持、不支持地在发生变化,他特别强调:新背景下如何有效应对职业打假人行政争议呢?1、法院、复议机关统一裁判尺度;2、总的理念是一般不支持;3、民事诉讼优先原则;4、严格区分投诉和举报;5、行政复议适用“两听”;6、上下级机关之间转办告知;7、贯彻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8、法院慎用网络开庭,复议决定变更为首选,与诉讼不同。
徐继敏教授作了《职业打假的法理与制度完善》主题分享,徐继敏教授首先向大家讲解“何谓职业打假”,满足以下三点:1、以盈利为目的职业活动;2、购买或消费假冒、不合格产品或服务——依据法律获得惩罚性赔偿;3、向商家索赔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职业打假的法理,他认为违法的动因---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如何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增大违法成本;增大违法成本的途径---对受害者的惩罚性赔偿;法律制裁(处罚方式选择、罚款幅度、发现违法行为可能、选择性执法等制裁公平性)——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他强调指出行政监管及存在问题、发挥社会在防范违法中的作用以及发挥社会作用的尝试---利用惩罚性赔偿的职业打假。
最后,徐继敏教授认为应当鼓励、支持职业打假,符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发挥社会防范违法行为的功能,需要进行规范规制;理顺政府、商家与职业打假人的关系:系商家与职业打假人之间的争议,政府是居中调解或者裁决者;将投诉——行政机关调查处理程序改为申请行政机关调解或者裁决——行政裁决——诉讼,这样将商家纳入处理程序中,合理分配商家、消费者、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等;将赔偿的范围限缩在质量本身存在问题:说明、包装等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规范职业打假行为:职业打假是一种职业、行业、产业。
徐继敏教授对职业打假热点法律和社会复杂疑难问题进行层层剖析,通透讲解,大家纷纷表示醍醐灌顶,不虚此行。
自由交流环节,律师同仁们特别珍惜向各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前辈学习交流的机会,积极响应,踊跃提问,徐继敏教授、王晓林处长等嘉宾均不吝赐教,认真回答解释律师们的每一个问题,最后,活动在意犹未尽的热烈学习交流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