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6日,山西临猗公安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卫某4年前曾因酒驾、无证被处理,仍不吸取教训,再次被查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凌晨0时30分许,该大队城区中队在合欢街路段巡逻时,迎面一辆面包车突然停靠路边,引起民警怀疑,便立即上前叫停检查,结果刚打开车窗,便闻到车内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卫某采取控制措施,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经呼气检测,卫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卫某于2016年6月份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曾受到过处罚,且至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卫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仅要受到罚款4000元处理,还将被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王文斌)